集装袋国家标准 GB-T10454-2000 | ||||||||||||||||||||||||
发布时间:2021/4/21 | ||||||||||||||||||||||||
集装袋国家标准 GB/T10454-2000代替GB/T10454-1989 集装袋 Flexible freight container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集装袋的分类结构、技术要求及检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容积在(0.5-2.3)m3之间,载重在(500-3000)kg之间的集装袋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T4122-1996包装术语基础 GB/T17448-1998集装袋运输包装 3.结构、分类和代号 3.1 集装袋结构及各部分名称见图1 3.2 集装袋分类和代号见表1 GB/T10454-2000 表1 集装袋分类和代号
5.3.3.3 抗拉强度试验 将试样装在夹具间距为220mm的抗拉试验机的夹具上,以约100mm/min的速度拉伸,测出断裂时的抗拉强度。 5.34 连接部测试方法 5.3.4.1取样方法 从缝制试样上取缝向宽60mm,垂直缝向取300mm、耳部宽25mm的试片5块(在剪取耳部及试片中央部分时,要注意不可切断缝线,也不可出现伤痕),再精确到50mm宽,如遇到最后的一根超过半根则保留,否则应除去(见图3) 5.3.4.2抗拉强度测试 将试片装在夹具上的距离为200mm,拉伸速度为200mm/min,测出断裂时的抗拉强度。 5.3.5整袋测试方法 5.3.5.1 周期性提吊试验 将内容物均匀地填入集装袋至满负荷,挂上相当于最大载荷两倍的负荷,有限期用袋做七十次,一次性用袋做三十次,反复提升。集装袋是否合格,主要看内容物和袋体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连接都是否破损,没有即表示通过此项试验。 5.3.5.2垂直跌落试验 将满负荷集装袋,用起吊设备使之吊起,袋底离开地面0.8m以上,然后向坚硬平整的地面一次垂直落下,如果内容物无溢出,集装袋袋体无破损情况,即表示通过此项试验。 5.3.5.3加压试验 把满负荷集装袋放在加压机上进行加压试验,加压机所加的压力集装袋满载重量的四倍,或者采用静载方法,即四层满载袋的自重,加压时间为八小时以上,在此试难事中内容物不溢出和袋体无破损情况,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 5.3.5.4倾倒试验 把满负荷的集装袋堆叠起来,高度为三层,然后用绳索扣住顶袋并将其拉倒,再观察其性能,在此试验中集装袋不发生基布和缝线部位的破损情况以及其他异常情况,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 5.3.5.5 正位试验 使满负荷集装袋旁侧横卧在地,用起吊设备挂上集装袋的一个或两个吊耳(如果有四个吊耳),至少以0.1m/s的速度吊提到直立位置,并使之充分离地。在此项试验中,集装袋的袋体以及袋体和吊带的缝接部分不发生异常情况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 5.3.5.6撕裂传播试验 把满负荷的集装袋直立在地面,在袋的侧面偏下任意部位以45°通过集装袋主轴划一长为100mm的切口,然后将此吊袋吊离地面,保持五分钟以上再降至地面,切装伤口长度的传播不超过25%,即表示集装袋通过此项试验 6 检验规则 集装袋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出厂检验 本标准第4章均为出厂检验项目 6.2型式检验 6.2.1本标准第4章和第5.3.5项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2.2 型式检验的条件 有下列情况应进行型式检 a)新产品的生产试制定性鉴定 b)产品停产三个月,恢复生产时 c)正式生产后,原材料或工艺技术有较大变动时 d)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抽样和判定方法 6.3.1批量的确定,生产厂以每月产量为一批,用户可按定货数量确定。 6.3.2检查水平的确定,按特殊检查水平S-2确定。 6.3.3检查的严格度,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6.3.4合格质量水平的确定,强度检测项目AQL6.5 外观检测项目AQL15 7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7.1 产品标志 每只成品集装袋主侧而上应印刷有下列标志: a)产品名称 b)商标 c)产品型号 d)制造厂名 e)制造日期 f)产品有效期 7.2包装标志 7.2.1集装袋的包装方式和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7.2.2集装袋成品的包装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7.2.3集装袋运输和储存应避免受到雨淋、曝晒、受潮和污染 7.2.4集装袋应仓库储存,仓库应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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